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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888集团电子官网编辑:888集团电子官网发布时间:2017-05-24

各相关单位: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建成支...

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五个湖北”建设实践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前沿问题,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要求: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鲜明的问题意识,要着眼现实需求,服务决策需要。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促进学术繁荣学科发展;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深入分析研究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对策建议。《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课题指南》所列条目为范围性条目。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在选择的范围性条目内,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

三、申报形式:一般项目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四、申报范围和条件:

1. 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省社科基金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进行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五、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报途径和要求: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审核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6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网上申报系统201791日开通)

七、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须提交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2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申请书封面即为档案袋封面)。

3.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5.因今年首次启用申报系统申报,相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庆欢

联系电话:027-88662252

 

 

社会科学处

2017-5-24